关于全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完善田间配套灌排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拉网式排查,确保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2〕6号)要求并结合全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2〕13号),各县(市、区)要根据部、省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全面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把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农田水利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排查,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已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以往的挂钩联系制度进行了分工,全面负责本级排查整改工作、督查指导县级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原则,在省、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整改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设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服务热线,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并澄清说明,避免造成群众误解和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将《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及联络信息统计表》于7月29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建设监督评价处。
三、全面排查整改。此次排查整改涉及项目较多,任务量大、情况复杂。各地要按照部、省通知和《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严格要求、压实责任,全面梳理排查,狠抓问题整改,高质量按时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排查整改工作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等相关考核评价内容。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加大日常监测监管在评价激励和工作中的应用力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建设监督评价处 李安军,59002319;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陆姣含,59002528。
附件:1.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2.南通市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挂钩联系分工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64bf2d26-1646-4e57-9782-3f93dc404e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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