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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什么要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9 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1《方案》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

  制定出台《方案》,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有助于推动确立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指导乡村建设行动扎实稳妥推进。二是有助于推动健全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方案》将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作为重点,进行专章部署,旨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防止脱离群众想当然、拍脑袋决策,自上而下下任务、定指标。三是有助于推动乡村建设政策集成要素集聚。《方案》对加强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打通政策痛点堵点难点,形成推进乡村建设的工作合力。

  2 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一是在理念上坚持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二是在目标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三是在推进上坚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四是在方式上坚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通过一年接着一年努力,确保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3 乡村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答:乡村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水平、标准、档次可以因地而异、高低有别,重点是保障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方案》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183”行动。

  “1”就是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只有有了规划,乡村建设才有章法、有规矩。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

  “8”就是实施八大工程,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稳妥有序推进八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二是供水方面,重点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三是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四是物流方面,重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五是信息化方面,重点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六是综合服务方面,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七是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八是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就是健全三个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推进服务和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一是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统筹配置和衔接互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4《方案》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上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乡村建设涉及领域广、部门多,《方案》从责任落实、项目管理、农民参与、运行管护等方面提出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确保乡村建设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创新责任落实机制。建立条块结合的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各地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政策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优先纳入、优先安排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可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农民投资投劳项目可以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

  三是创新农民参与机制。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搞乡村建设关键是要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下决心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引导农民参与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5《方案》在乡村建设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围绕强化乡村建设“人、地、钱”要素保障,《方案》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措施。

  一是投入保障。从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健全乡村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明确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乡村建设具体要求,创新金融服务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

  二是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三是人才保障。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

  6 对贯彻落实《方案》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任务书、路线图,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中央层面建立专项推进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市县乡党委和政府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抓清单管理。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省级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并细化到县级。县级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三是抓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

  四是抓示范引导。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及时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cjd/32585089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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