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按照“稳羊增牛”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肉牛产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高质量发展,肉牛产业发展迅猛,肉牛产业正在成为农牧民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为进一步调优种养结构、调大经营规模、调强加工能力、调长产业链条,逐步形成“良种繁育+标准化育肥+精深加工+品牌销售”一体化肉牛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全力将我市打造为优质肉牛良种繁育基地、养殖基地和高端牛肉精深加工基地。结合我市肉牛产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经前期广泛调研,我局牵头起草了《政策措施》,同时结合实际,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政策措施》。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0个方面内容,具体为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大型繁育场建设、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支持良繁体系建设、支持标准化育肥场建设、支持户繁企育联农带农发展、支持合资建场、支持饲草料基地流转、支持精深加工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和放大效能,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原则上每年投入1亿元,根据项目进展和基金落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母牛繁育基地和肉牛育肥基地、屠宰、精深加工、冷链仓储和销售、产业链延伸配套服务等进行股权投资,全力推动肉牛产业发展。
(二)支持大型繁育场建设。对新建或扩建且能繁母牛5000头和10000头以上的大型繁育场(包括自繁自育场),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企业主体在养殖场基建、设施设备等方面总投入不超过30%的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和2000万元。
(三)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通过“先见后补”的方式,即“见牛、见手续、见系谱档案、见购买人”等“四见”后给予补贴,对每头进口良种母牛补贴4000元;通过“见犊补母”的方式,对从国内种牛生产经营单位购进的基础母牛见犊的,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每头补贴2000元。
(四)支持良繁体系建设。对养殖场户使用优质冻精给予补贴,加快母牛繁育速度,促进肉牛扩群增量,每头能繁母牛每年提供2支优质肉牛冻精,每支补贴30元;支持和培育肉牛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通过“先增后补”的方式,即“见犊牛、见养殖场户、见档案”,对当年配种在100次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新增一头犊牛给予奖励260元。
(五)支持标准化育肥场建设。引导农牧民发展适度规模肉牛养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育肥场(基础母牛存栏100头以上或育肥牛存栏200头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增加基础母牛50头或育肥牛100头再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六)支持户繁企育联农带农发展。大力推广“户繁企育”合作养殖模式,养殖企业负责种牛繁育和犊牛回收育肥,养殖户负责饲养基础母牛和交售犊牛。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开展“户繁企育”的养殖户,向企业每交售一头达到标准的犊牛,一次性给予奖励500元。
(七)支持合资建场。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养殖主体经营”发展模式,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利用专项债新建养殖场或利用土地资源等与龙头企业共同合资建场,并通过租赁、分红等方式不断壮大集体收入。市本级在专项债、金融支持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八)支持饲草料基地流转。大力推广“合作社+农牧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鼓励农牧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与肉牛养殖企业合作,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农牧民收入。对向肉牛养殖场流转土地合同期3年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亩每年奖励100元。
(九)支持精深加工建设。对现有加工厂提标改造进行补贴,提标后年加工能力1万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建加工厂进行补贴,新建年加工能力3万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加工能力5万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6亿元以上的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和3000万元。
(十)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每年投入一定科研经费,支持开展优质肉牛相关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肉牛品种选育、肉牛育肥、高效养殖技术及牛肉精深加工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本政策适用于在鄂尔多斯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政策措施执行时间为2022—2025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内容重叠时,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在项目实施中,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项目资金要向重点项目集中集聚,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肉牛产业发展,集中力量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xxgk/zfjd_79389/202210/t20221025_3281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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