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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农(农药)不罚〔2022〕7号公开表

时间:2023-01-08 来源:福州农业局 作者:佚名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榕农(农药)不罚〔2022〕7号

  

  行政处罚种类:

  1.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州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履行方式: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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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301/t20230104_45161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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