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农(农药)不罚〔2022〕5号公开表
时间:2023-01-08 来源:福州农业局
作者:佚名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榕农(农药)不罚〔2022〕5号
| 行政处罚种类: 1.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州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履行方式:不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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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301/t20230104_45161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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