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增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要求,需对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员进行增补,现就评委会增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推荐入库: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从事栽培、土肥、种子、植物保护、园艺、蚕桑、畜牧、兽医、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社会化服务、农技推广、农机质量、农机培训、农机质量安全监督、水产捕捞、渔船渔机、水产育繁、水产设施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相关高级职称。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遴选、推荐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员时,要本着择优原则,大力举荐专业技术水平高、原则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年富力强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库人选。
2.已退休或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人员以及无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行政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专家库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3.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员的素质是评审质量好坏与审议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的决定性因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第一线,且业绩显著、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
三、推荐时间
各单位按增补名额(详见附件1)和相关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南通市评审专家库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南通市评审专家库推荐名单》(附件3),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省外取得职称人员需附职称评审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4月1日前报送南通市农业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电子版)(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tsnyncj@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单位名称+专家库推荐人选,纸质版:快递至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朱灿,59002196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813室
邮政编码:226007
附件:1.各县市区各类专家增补名额
2.南通市评审专家库人员情况登记表
3.南通市评审专家库推荐名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f7f4d865-1098-4199-9ad2-439f96b141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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