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三明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补助机制,满足规模养殖场(户)对强制免疫疫苗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养殖场(户)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企业申报、积极稳妥、安全高效的原则,积极改革摸索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特制定《三明市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愿申报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养殖场场自行采购合法的强制免疫疫苗对本场畜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经定期免疫抗体检测(每年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兽医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2份,每次检测数量不少于30份)→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养殖场进行畜禽养殖数量核定→养殖场向当地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
(二) 补助标准:
禽流感疫苗:商用鸡、鸽0.03元/羽,商用鸭、鹅0.06元/羽,种鸡、种鸽、蛋鸡0.50元/羽,种鸭、蛋鸭、种鹅1.00元/羽;
口蹄疫疫苗:猪2.8元/头,牛3.0元/头,羊1.5元/头;
小反刍兽疫疫苗:羊0.30元/头。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zcfg/zcjd/202005/t20200527_15354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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