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财政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高林屯、嘎达苏种畜繁育中心:
为加快推进奶业振兴,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通辽市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关于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3号)《自治区奶牛、马育种企业育种能力评价及奖励办法》(内农牧厅规〔2021〕2 号)《内蒙古自治区奶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18号)《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奶发〔2023〕199号)《关于印发通辽市促进奶业振兴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奶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9个旗县市区,高林屯、嘎达苏种畜繁育中心,重点支持饲草料收储、性控冻精使用、良种奶牛进口、育种企业能力建设。
二、项目任务
实施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苜蓿干草、燕麦草收储,提升优质饲草料保障能力;实施能繁母牛优质性控精液补贴,加快母牛繁育速度,促进奶牛扩群增量;引进良种奶牛,提高能繁母牛质量;加快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育种创新能力,培育进入国际国内排名优秀种公牛。
三、补贴对象、标准、管理方式
(一)饲草料收储补贴
1.补贴对象: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
2.补贴标准: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30元,收储青干草(苜蓿、燕麦)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120元。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5.5吨全株青贮玉米(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按奶牛折算;1吨青干草按4吨全株青贮玉米折算)。
3.管理方式:采取“先储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公示后给予补贴。
(二)性控冻精补贴
1.补贴对象:开展人工授精的自治区境内备案登记的奶牛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奶牛养殖企业。
2.补贴标准:对使用性控冻精能繁母牛每头补贴120元。
3.管理方式:补贴采取“先见后补”,即“见性控冻精细管、见犊牛、见养殖场(户)、见养殖档案”等“四见”后给予补贴。旗县农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申请补贴养殖场(户) 核查、留档、公示工作。对申报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性控冻精需求量、使用情况以及能繁母牛存栏情况采取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实。经养殖场(户)、合作社、养殖企业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连同现场核查照片或视频一并留存档案。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旗县农牧部门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受益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名称、法人、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旗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养殖场(户)。
(三)进口良种奶牛补贴
1.补贴对象:对自治区境内备案登记的奶牛养殖场(户)、奶农合作社自愿申报的进口良种奶牛进行补贴。
2.补贴标准:每头进口良种奶牛自治区财政补贴3000元。
3.管理方式:补贴采取“先见后补”,即“见进口牛、见进口手续、见进口奶牛系谱档案、见购买人”等“四见”后给予补贴。养殖场(户)从国外引进良种奶牛需向属地农牧部门申请备案,申报计划引进奶牛头数。旗县农牧、财政部门负责验收核查、留档、公示等工作。验收时需提供代理进口合同、汇款凭证、购牛发票、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系谱档案等材料。旗县农牧部门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养殖场 (户)名称、法人、享受补贴进口牛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旗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养殖场(户)。进口良种奶牛4年内不得擅自出售,如因养殖场(户)退出养殖等原因,确需出售和处理的要报请所在地旗县农牧主管部门批准,并退回已经领取的补贴。
(四)育种企业补助奖励
根据自治区奶牛育种企业评价公布结果对企业进行奖励。育种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奶牛和马育种能力评价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报经所在盟市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盟市、旗县农牧、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四、实施程序
(一)方案制定。旗县农牧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各地奶业发展目标,制定本级实施方案。饲草料收储补贴、进口良种母牛补贴、性控冻精补贴根据地方奶业发展实际需要,应补尽补。
(二)项目验收。饲草料收储、性控冻精、进口良种奶牛补贴由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报盟市农牧、财政部门。验收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三)资金拨付。市农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旗县验收结果,并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根据各盟市农牧、财政部门上报的审核、验收结果,对资金进行拨付。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盟市要加强奶业振兴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旗县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强化资金支持。健全奶业振兴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和使用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饲草料收储补贴盟市财政按照收储青贮全株玉米每吨补贴20元安排配套补贴资金(1吨青干草按4吨青贮全株玉米折算),进口良种奶牛补贴盟市财政按照每头补贴2000元安排配套补贴资金。
(三)强化组织实施。市农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好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旗县部门落实好目标责任,遴选好扶持对象,抓好政策落实。做好政策公开。及时将奶业振兴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做好项目验收。市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旗县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做好监督管理。市农牧、财政部门要强化项目调度督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12月31日前形成项目实施总结(包括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资金发放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举措、项目典型等)报送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生鲜乳交易参考价的养殖场、乳制品加工企业,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在今后项目中不予优先安排。做好绩效评估。自治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检查督导和绩效评价抽查,市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任务落实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2023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3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奶业振兴 | ||||
盟市主管部门 |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农牧局 | ||||
旗县财政部门 | 科尔沁区财政局 | ||||
旗县主管部门 | 科尔沁区农牧局 | ||||
任务清单 | 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奶源供应,夯实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 ||||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 | 饲草料收储(≥万吨) |
| |
2 | 使用性控冻精奶牛头数(≥头) |
| |||
3 | 进口良种母牛头数(≥头)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指标 | 4 | 持续稳定和发展高质量奶源供应,夯实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3-07/28/content_2fe10c1127ba43049b58e1d94a2af9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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