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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局各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减少对监管对象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监管对象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减少对监管对象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监管对象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和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防范和杜绝检查任性、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我局行政执法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抽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抽查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为市场上随机选择样品抽查。专项抽查是按照上级要求或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产品进行定向抽查。指定抽查则在市场上对指定的监管对象或产品进行抽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我局监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监管对象、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坚持协同高效。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信用惠州、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和载体,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检。

  (四)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建立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一单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切实做好建立健全“一单两库”的基础性工作,确保监管对象准确、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1.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梳理出本部门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事项,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应当包括抽查类别、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对象等,并同步到省级“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执法检查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填报格式参见附件1)

  2.完善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健全科学规范、分类清晰,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库录,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科室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完善、健全与科室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检查对象,登记信息包含抽查类别、事项名称、检查内容、抽查对象、抽查主体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包含执法检查人员姓名、行政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填报格式参见附件2和附件3)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科室)、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含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同时填报《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抽查工作计划填报格式参见附件4,本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登记表填报格式参见附件5)

  一是明确抽查操作流程。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涵盖一般和重点检查事项、跨部门检查事项。按照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科室),在检查对象名库录中通过机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机选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并按程序递补人员。

  二是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是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谁公布"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惠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惠州)网和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等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应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效率。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逐步实现从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结果录入、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加强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执法监管数据聚集、融通、应用,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能,做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基础信息数据同源、数据标准一致。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健全、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1.规范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强化抽查结果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中国(惠州)网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同级政府和有关执法检查部门门户网站、通过相关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行业的效果。

  (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各部门需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参与部门,执法监督科牵头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填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联合抽查计划填报格式参见附件6,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登记表填报格式参见附件7)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全局各科室和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随机抽查过程管控,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丰富形式,全面规范监管。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相应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各有关科室和支队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协同监管,推进领域内、跨领域联合抽检,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在双随机抽查检查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需现场执法等容易引起争议的抽查检查行为,应当进行音像记录,对其他抽查检查行为,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检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及时公示,强化结果运用。要加强对双随机抽查活动中的数据采集和对结果的分析应用,探索通过数据监测、对比分析等手段,建立综合研判制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的能力。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科学确定和调整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多、有流窜违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的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监管精准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后,应将处罚结果及时推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惠州”等平台,推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进部门横向与纵向联合,形成打假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3.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___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本部门)

  5.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本部门)

  6.____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跨部门)

  7.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跨部门)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5078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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