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 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
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财政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为加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持续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中央财政生猪良种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中央财政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方案
3.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 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3〕494号),为进一步加强肉羊良种推广,促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任务
在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旗县市区实施种公羊补贴,支持养殖场户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
二、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对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的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地方品种种公羊每只补贴不超过1600元,培育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每只不超过3000元,项目绩效按每份牛精液单位10元标准折算种公羊确定补贴任务完成量。养殖场户间换种不予补贴。参与补贴的内蒙古绒山羊种公羊绒纤维细度须在14.5微米以下。补贴需“见购买种公羊、见购买手续、见种公羊系谱档案、见购买人”。优先支持开展羊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鼓励肉羊养殖企业、养殖大户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开展羊人工授精。
三、项目管理
(一)严格项目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旗县级农牧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上报种公羊需求量。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项目实施。旗县农牧部门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补贴的养殖场户能繁母羊存栏、所购种公羊需求量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
(三)项目公示。旗县农牧部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苏木乡镇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养殖者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管理。旗县市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盟市项目绩效目标分解到苏木乡镇,并做好监管工作;旗县农牧部门做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监管等工作,及时将补贴清单提交财政部门,旗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
(二)加强项目种源管理。旗县市区农牧部门要加强种畜质量监管,防止劣质种源特别是杂交一代作为种公羊参加良种补贴,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非法经营行为,供种单位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补贴种公羊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强化政策公开。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优势,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受益养殖场户应知尽知。鼓励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购买良种公羊,充分发挥良补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旗县财政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同时,结合旗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加强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两项政策统筹衔接,切实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有效推动畜牧良补政策落实。
(五)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项目进展实行年终总结制,于12月20日前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市农牧局、财政局。
附表: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3-09/21/content_52e2b07408fb473b90c02262c83f153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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