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023年第三季度)的通知
小榄镇、沙溪镇、阜沙镇、三乡镇、板芙镇、神湾镇、民众街道、南朗街道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3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对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批复意见,我局将对每季度测评成绩排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根据第三季度的综合排名,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7-9月份)的奖补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350万元,是对第三季度(7-9月份)美丽乡村指数测评综合得分排名前8位的镇街进行奖补。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三清三拆三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升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吴景文,电话:88221311。)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335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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