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现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1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以下材料:一是本旗县农机“土专家”培养使用情况总结(格式参照附件2);二是推荐的全国农机“土专家”名录(格式参照附件3);三是全国农机“土专家”遴选推荐表(附件4);四是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模板见附件5);五是推荐人选标准蓝底证件照、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上述材料按纸质版一式叁份报送,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件。
材料报送单位:通辽市农牧局农机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智玮,0475-8236801,13304758856。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通辽市农牧局,邮编:028000请各旗县区农牧部门于11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及附件(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市农牧局。邮箱:TLSnjk@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全区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农牧局
2023年11月15日
关于开展全区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3】627号)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3-11/19/content_71a3ac6ab69b433f8efeff4974cf2d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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