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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3-12-03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粤海渔〔2018〕25 号)和《中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1112人进行了复核,其中符合申报条件1104人,不符合申报条件8人。为做好我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镇街按照公示时间在当地渔港码头、村(居)委会、镇政府公告栏或政府网站等方便渔民群众阅览的地点张榜公布。

  二、各相关镇街应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将公示照片于2023年12月4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渔业管理科李金明处。

  三、各相关镇街要做好公示期间渔民群众意见收集、政策解释以及社会维稳等工作,加强对有关骗取政策性补贴违法违规行为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宣传力度,保障渔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附件:中山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李金明;电话:88221262 )

  

  

  

  中山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告

  

  根据《广东省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粤海渔〔2018〕25号)和《中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申报2023年市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的1112人进行了复核,其中符合申报条件1104人,不符合申报条件8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二、监督投诉。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88322017,投诉举报电话:88221366。

  附件:中山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市级复审公示情况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2023年市级休(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市级复审公示情况表.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48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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