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回收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单位拟对一批网络设备等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公开竞价。
一、项目内容
已达报废条件的一批设备、家具和用具等国有资产,合计共32项,残值评估价合计3284.00元。
本次资产处置以残值评估价为最低起拍价,如报价低于最低起拍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经营权,具有与处置资产相关的经营范围、处置能力以及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包括废物运输和回收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回收单位。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7:30前发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至电子邮箱:gdsyzzdjmzd@jiangmen.gov.cn,或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江门市农林横路3号4楼办公室。(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3276807)
提交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
(2)我单位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竞买方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30至11:00。
集中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
(3)竞买方进行报价。报价文件要求:竞买方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5:30前报送纸质版报价资料,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4)开标。开标由本单位相关人员及各竞买方现场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若有推迟,将电话通知报名参加竞价的响应方。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如不按时付款,则作弃权,下一报价回收单位替补。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附件:报废资产一览表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1日
相关稿件: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987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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