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向李锡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李锡朝:
我支队于2023年11月29日对你未履行船长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的职责行政处罚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山海综罚决〔2023〕36号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山海综罚决〔2023〕36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612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