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的通报
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州湾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强化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重点环节工作要求》(通农发〔2021〕126号),出台了《南通市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补助资金使用及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通农渔〔2022〕13号),一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市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的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广大船管员干事创业热情,决定对在2022—2023年度表现突出的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给予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和广大船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切实做好海洋渔船管理与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海洋渔船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提升我市渔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名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0d4863aa-e4fa-4fbf-af20-0d4d4d4aeb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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