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3年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134”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持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依法履行农业综合执法职责,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我局荣获2023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一、所作工作及成效
(一)巩固执法改革成效,规范执法机构建设。加大执法改革后续问题整改力度,严格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规范设置“四中队”。加快整合执法职能,尽快集中办公。加强改革后人员管理,统筹在岗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解决空编执法人员招录问题,确保执法人员到岗率80%以上。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共划转锁定行政执法编制219名,在岗人员247名,执法人员到岗率100%。
(二)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凸显严格执法效应。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蓝盾护农”“稳粮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冬明春农资打假”“种子和饲料兽药”“豇豆农药残留整治”“渔政亮剑”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累计查办案件578件,罚没款116.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7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3件,查办案件数同比增长42%。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细化执法标准。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宜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宜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宜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用语规范》;规范裁量基准。制定并公布《宜宾市农业行政处罚“五张清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从源头上解决裁量不当、执法随意等问题。二是健全考评机制。出台并实施了《宜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强化对县(区)农业综合执法的绩效考评。出台并实施了《宜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积分制试行办法》,对全年执法考评前3名的执法单位和办案积分考评前15名的执法人员予以通报表扬。明确了办案积分作为评选“执法标兵”“办案能手”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激活执法办案的“源动力”。三是完善执法流程。印发《宜宾市农业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3年版)》《宜宾市农业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执法规范建设,打造公正执法品牌。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训练。组织执法大练兵培训3期,培训执法人员192人次。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考试3次,参考人员416人,参考率100%,通过率96.59%。紧贴执法人员练兵需求,市支队自建“农法e思享”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分享执法业务、办案实务文章;创新完善“学、练、考”一体化执法练兵模式,开展“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执法大练兵活动,编制练兵题库6套,搭建练兵平台,扎实推进大练兵活动向实战化和长效化方向良性发展。二是狠抓执法办案质量。统一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切实规范全市渔业违法案件办理工作,加强渔政执法问题风险预警。开展案卷评查2次,共评查案卷168件,备案审查县(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9件。6件案卷被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卷,其中1件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案卷,省级优秀案件数同比增长50%,办案质量居全省第三名。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定《宜宾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办法》,召开案件办理交流研讨会6次。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积极推广优秀案卷,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提供参考。三是加强窗口示范创建。指导县(区)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叙州区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我市连续2年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标志着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入全国一流方阵。四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广泛收集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我局确定了执法不规范方面的4个整改事项,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逐一销号,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有缺失。执法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后,我市大部分县(区)未编批大队内设机构,县(区)大队无内设机构对应承接综合执法职能,执法职责未落实到最小单元,与省内其他市州“四中队”编批设置相比,我市机构编批存在明显缺失。二是执法保障不到位。多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办案、抽检、执法培训、农药无害化处理等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执法抽检、执法培训的开展无经费支持,执法力度小、案件来源少、执法培训少,假劣农药无法处理渐成安全隐患。三是队伍素质有欠缺。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标准意识和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水平不高,法律素质、知识结构、执法水平和能力难以达到“一专多能、通专结合”要求,承担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困难较大。四是队伍不稳定。执法改革编制冻结,职级无法晋升等原因,以致部分执法人员另谋岗位流动频繁,导致人心不稳、队伍不稳。五是执法人力不足。县(区)执法人才匮乏,普遍存在人员青黄不接,执法人力严重不足。市支队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执法人员配置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正常运转需要。六是职责边界未厘清。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制度不落实,系统内行业监管、法制监督、技术支撑与综合执法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主业,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植物检疫、渔业(长江禁捕)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以市级为单位抽调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实地办案,发挥传帮带作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二)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市、县两级执法培训覆盖面达到在岗执法人员总数的100%,把培训考试情况作为执法证件核发的基本条件。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执法标兵”“办案能手”评选,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三)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典型案例指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评价和考核监督等制度。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落实政策,保障执法条件。强化执法保障,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及其他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关于保障经费投入的有关要求,确保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执法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五)党建引领,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党组织,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建与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党建铸魂补钙、强身健体重要作用,为执法工作提供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保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正风肃纪,奋力担当作为,严抓政风行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402/t20240202_1954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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