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查处情况通报
根据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样品抽检结果,在我省部分州(市)发现有抽检不合格样品。目前涉事主体已全部立案,部分已经完成了行政处罚。
一、昭通市鲁甸县胜欣果蔬专业合作社苹果种植使用禁用农药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涉事主体陈某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30元,罚款2000元)。
二、丽江市玉龙县仁河养殖场有限公司使用禁止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七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涉事主体和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对剩余2只鸡进行无害化处理,处以840元的罚款”。
三、楚雄州双柏县杰诚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兽药“氧氟沙星”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涉事主体处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大理州南涧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林牧无量山乌骨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黄某违法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没收其已销售94公斤不合格乌骨鸡非法所得3760元,并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邹某养殖场涉嫌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兽药“氯霉素”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涉事主体处予1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普洱市思茅区欧源养殖场王某涉嫌使用假兽药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规定,对涉事主体处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普洱市思茅区林土芦山鸡养殖场涉嫌使用假兽药案,目前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养殖场周某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审核:杨晏模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zwgk/content/index?id=706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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