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典型经验】整合资源聚活力融合发展增效能
近年来,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职能转变和职责理顺,突出执法办案主业主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效能,助力法治长沙建设,切实维护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食品安全。
一、以“改革精准化”促“资源集中化”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大执法理念,突出市级主导行使综合执法职能,全面优化重组执法队伍力量。单位于2019年12月在全面整合8家单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为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在长沙市主城区范围内所有涉农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内设3个公共科室、7个专业执法大队,定编83名(其中:副处职局长1名,正科职副局长及纪检负责人4名,内设机构正科职数12名,副科职数20名),干职工平均年龄4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8.9%,涉农专业人员比例67.9%。年财政预算约1500万元,有独立办公楼一栋,配备执法车辆12辆、执法船艇7艘、办案执法箱15台、无人机2台、执法记录仪79台等执法设施设备。
二、以“学法常态化”促“队伍专业化”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机制,以学法用法述法与执法传帮带相结合,每年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责”专题活动10场以上,举办农业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次以上,轮训近千人次,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教育,一案一讨论”,执法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同时,聚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积极挖掘选树身边先进典型,1名同志荣获市直机关“服务群众标兵”荣誉称号,2名同志荣获市农业农村局脱贫攻坚个人嘉奖,4名同志主办的执法案件获评“2020年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三、以“管理标准化”促“执法规范化”
全面梳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建立行政处罚清单243项、行政强制清单29项,形成“一张网”权力清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案件审核、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执法管理制度19项,全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机关管理制度36项,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构建农业综合执法协同共治新格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综合执法机构与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法定、分级侧重、协同高效、首问责任”的原则无缝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同步开展涉刑案件侦查,实现1+1>2的执法效果。
四、以“普法精细化”促“宣传大众化”
坚持普法先行,积极创新农业执法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着力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制作渔业、农药等12个不同涉农领域普法宣传短视频,在长沙地铁、磁悬浮、公交车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滚动普法宣传。结合创意短视频大赛传播渠道,邀请本土知名演员以实景拍摄为主要表现形式,制作3个“十年禁渔”宣传短视频,以喜闻乐见方式进行生动广泛的普法宣传。全面开展“送法下基层”走访宣传教育。采取正面宣传与警示震慑相结合、线下宣传和线上宣传相结合,构建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
五、以“治理专项化”促“效能最大化”
围绕“农资打假”、“十年禁渔”等中心任务,全力推进8大专项执法行动,发起对涉农领域违法行为的凌厉攻势。2020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71万余人次、检查相关责任主体49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87起,移交涉刑案件64起,罚款近200万元,打击力度空前,成效显著,有力整顿和规范了行业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tslm/nyfz/202101/t20210128_14299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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