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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3-03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

  机械化是水产养殖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重要支撑和重要标志。近年来,我省水产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设施装备和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但水产养殖机械化的总体水平还不高,不同地区、不同养殖方式、不同生产规模、不同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4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19号)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满足水产养殖业绿色高效发展对机械化的需要为目标,着力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提水平,推进机械装备与水产养殖工艺融合、机械化养殖与信息化管理融合、设施装备运用与绿色养殖方式发展相适应,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水产养殖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育种育苗、防疫处置、起捕采收、尾水处理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长足进步,主要养殖模式、重点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绿色高效养殖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工厂化、集装箱式和池塘工程化等循环水养殖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推进水产养殖机械装备科技创新。瞄准水产绿色高效养殖全程机械化发展需要,聚集优势资源,推进产学研推用结合,加快攻克制约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技术难题。组织调动科研院所、产业技术体系等各方力量,加强池塘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等主要养殖方式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调控机理、环境生态容纳量与养殖容量、生境生态要素与设施设备互作机制等基础研究,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提供基础支撑。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企业和水产养殖企业、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开展池塘养殖精准管控、大水面生态增养殖高效起捕、苗种计数分选、病死水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新装备引进、推广、研发,完善工厂化养殖、集装箱式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成套技术设施装备,加快推广应用,加强技术集成示范。加快遴选推广绿色高效的水产养殖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模式,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安全性能差的老旧水产养殖机械,促进技术装备更新换代。

  (四)构建主要水产绿色养殖机械化体系。选育适合机械化饲喂、收获的品种,推进池塘、工厂化等养殖设施的宜机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养殖品种、工艺、设施与机械装备协同联动,加快饲喂、增氧与清淤清扫、疫苗注射、起捕采收、分选分级、保质保鲜以及水质监控、水草管护、尾水处理等方面的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体系。重点围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生态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因地制宜开展主要水产绿色机械化养殖方式提炼总结,推出一批机械化解决方案,制定发布技术规范,建立示范基地,加快推广应用。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水产养殖主产县、养殖企业率先实现主要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

  (五)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水产养殖装备、生产作业和管理服务上的应用,推进设施装备智能化、生产管理精准化、经营服务网络化。大力发展在线监测、精准饲喂、智能增氧、自动净化、分级分拣等水产养殖数字化装备,开发推广渔联网与大数据平台。支持鼓励养殖场进行设施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应用水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引导支持建立水产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示范场,推进智能装备与智慧养殖融合发展。

  (六)提高绿色养殖重点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作业专业服务,提供清淤、收获、分级、废弃物处理、池塘改造等环节的作业服务,发展订单式作业、生产托管、承包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各类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融合发展。发挥规模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全程机械化+综合渔事服务”的要求,建立“龙头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户”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模式,集中建设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设施,促进清淤、收获、初加工等机械装备共享共用,构建全程机械化水产养殖生态小区,推进水产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七)着力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宜机化建设。开展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明确相关设施配置规范和机械作业的空间结构、出入口、通行道路等配套要求。开展养殖池塘宜机化改造,完善循环水、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塘间道路,优化空间布局,满足设备应用、机械通行作业需求。合理确定池塘清淤与护坡修整周期,建立标准化养殖池塘维护修缮及设施装备管护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纳入农机化、渔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机械化与水产养殖业发展目标任务衔接。加强与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加快发展。农机化和渔业等方面要密切沟通,加强会商和协调,组织调动农机化、水产技术研发推广等系统力量,协同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鼓励支持发挥协会、学会在学术研究、信息交流、教育培训、标准制定、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助力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

  (九)加大政策扶持。加大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及装备应用财政资金补贴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科技等部门立项支持,推进水产养殖机械装备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水产养殖设施用地政策,完善养殖场设施用地标准,加强规划引领和技术指导,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支持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宜机化升级改造建设,为水产养殖机械化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水产养殖机械装备与设施的支持力度,重点向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规模化养殖场倾斜,探索开展水产养殖机械化新产品新装备以及成套设施设备补贴的路径方式。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支持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渔事”服务中心,完善仓储保鲜冷链、废弃物集中处理等设施,开展“一站式”服务。鼓励各地通过项目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产学研推用各方面联合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共同开展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试验、人才培训和推广服务。

  (十)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保障安全生产,保护知识产权,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积极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相关结果信息,强化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指引。指导水产养殖设施装备工程安装和操作使用、维修维护等技能人才培训,推动相关企业与院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不断壮大水产养殖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宣传发展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池塘养殖机械化水平、工厂化养殖机械化水平、投饲机械化水平、起捕机械化水平和清淤机械化水平等按照《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 第3部分:水产养殖》(NY/T3490-2019)规定计算。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2/t20210207_66702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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