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畜牧兽医重点工作 月报制度的通知
平定、盂县、郊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城区、矿区、开发区相关单位: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要求,为加强全省畜牧兽医各级各部门之间工作的沟通,决定建立畜牧兽医重点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中央、省级、市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工程或重大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区本级畜牧兽医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包括政府投入及大型民营资本投入);畜牧产业发展中呈现的新特点、新模式、新情况;其他主要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产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特别是需要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既可提全局性意见,也可提本部门、本行业建议。
二、报送要求
1、月报重点工作要挑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区不超过5项,并实行动态调整。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zwgk/jcxx/201708/t20170831_38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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