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锡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上对锡盟农牧业局、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农业技术、农村能源、生态农业建设与推广项目、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建设与推广项目;负责全盟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承担并组织实施农垦系统农牧业实用增产技术推广项目;
(三)承担农业、农村能源、生态农业、农业环境保护方面关键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评估和生产基地开发建设工作。
(四)承担农业、农村能源、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科技交流和宣传普及工作。
(五)承担全盟农业及农垦系统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鉴定、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盟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与管理。
(七)承担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和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农业环境质量调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只包括本单位预算。
(一)锡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锡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锡盟农牧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通知(锡机编发[2006]24号)、《关于锡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挂锡盟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牌子的批复》(锡机编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及锡盟农牧业局的具体要求,结合锡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的工作职能、业务工作任务,经研究,内设环保科、能源科、种植业科、综合业务科4个科室。
我单位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 25人、实有 25人、退休 3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09.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我单位4人岗位变动工资增加。
支出预算 509.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我单位4人岗位变动工资增加。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 509.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90.2 万元,占比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19.74万元,占比 4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50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3.44万元,占比 96%;项目支出16.5万元,占比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日常业务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农牧业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509.9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90.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 19.74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6.4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415.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工资、五险、日常业务工作经费及专项业务活动开展等”农牧业业务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类27.36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锡盟农区无膜浅埋及可降解膜技术试验发展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暂未批复,批复后另行公开。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暂未批复,批复后另行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其他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1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飞 联系电话:139484936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tzgg/202105/t20210513_2637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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