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主管的二级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研究拟定我盟相应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
2、编制全盟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3、委托相关单位和专业人员对全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立项前的考察、初步评审。
4、指导、监督全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各旗县市(管理区)考核、奖励或惩处。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编制7人,在职6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05.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62万元,下降7.6%,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退休1人。
支出预算232.6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55万元,增长5%,增加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出差监督检查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等。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23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50万元,占比8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7.17万元,占比1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23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43万元,占比49.6%;项目支出117.24万元,占比50.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及工资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2.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27.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17.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出差监督检查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8.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1人。
3、住房保障类6.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1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暂未批复,待批复后另行公开。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1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退休人员1人,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暂未批复,待批复后另行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1辆, 其中: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法业务下乡监督检查工作用车。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1864795551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tzgg/202105/t20210513_2637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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