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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新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1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的通知》(辽农办安发〔2020〕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阜新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农发〔2020〕207号)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到“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的通知》(辽农办安发〔2020〕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具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五)三年行动“专题行”

  (六)科技强安“专题行”

  (七)公益宣传“专题行”

  其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包括渔业、农机、兽药饲料及畜禽屠宰、农村能源、农药、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保障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方案》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营造宣传氛围;(三)活动务求实效。市局将按时限要求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

  

  《关于印发2020年阜新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59号

  


原文链接:http://nync.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45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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