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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1-07-1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一、耕地地力补贴政策作用

  耕地地力补贴是农业“三项补贴”(即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而成,也叫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很多人一般称它为“直补”或者“地补”。这项补贴主要作用是提高农业生产力,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增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实现真正的藏粮于地。

  二、耕地地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经由市、县区农业(农垦)主管部门审核甄别后,对国有农场改革后仍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国有农场职工,2020年可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耕地地力补贴依据

  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三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机动地、册外地、林地、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用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弃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耕地地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各县区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全县(区)统一补贴标准。

  五、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时间

  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对农民发放。2020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六、耕地地力补贴公示方式

  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时需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关于印发阜新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53号

  


原文链接:http://nync.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45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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