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农以地为本,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赖
以生存的根本,承载着我们的希望和未来,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利用好耕地,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三类问题:①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②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③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
法律底线不能碰。清理整治“大棚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监督管理的重大举措。耕地作为我国重要自然资源纳入国策国法,“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希望农民朋友们“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主动拆除违法占地设施”,对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整改是责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是国家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更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请广大农民朋友们认真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对一类二类问题要坚决拆除,恢复农业生产;对三类问题按照“单层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其中设施面积超过2亩的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对多栋大棚共用一个看护房的最多不超过80平方米,对两栋共用于一个看护房的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整改到位,避免被查被究被追责。
积极配合尽义务。“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是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整治排查工作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民朋友们要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既要自己执行落实好规定,又要发挥好群众监督举报作用。坚决杜绝“耕地不搞生产搞休闲”,“耕地不种庄稼种房子”等行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稳妥推进。
广大农民朋友们!感谢大家对“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我们的生命一样来保护耕地,固本培元、珍惜资源、守护田园,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239004737198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