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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7-15 来源: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

  I类问题: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Ⅱ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Ⅲ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区、县(市)举报电话

  和平区举报电话: 31912201、23221918

  沈河区举报电话: 24801602、24161602

  铁西区举报电话: 25373450、25812736

  皇姑区举报电话: 86205300、86623213

  大东区举报电话: 62615267、62199954

  浑南区举报电话: 24682578、24239299

  于洪区举报电话: 85833919、31013982

  沈北新区举报电话:89621630、88041150

  苏家屯区举报电话:89120170、89824955

  新民市举报电话: 87851172、27521157

  辽中区举报电话: 87882965、87883080

  法库县举报电话: 87122464、87110185

  康平县举报电话: 87330290、87324599

  欢迎广大市民对“大棚房”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市级举报电话:83962620、12345

  市级举报邮箱:dpf83962620@163.com

  举报时间:六月初至八月底。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23399423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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