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农民工调研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平胸龟放归自然

时间:2021-07-15 来源: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12月7日,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平胸龟”放归大自然。

  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我市今年放归的第二只平胸龟。平胸龟又称鹰嘴龟,是我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是禁止出售、购买。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0/12/10/art_1594253_5893997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