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乌溪江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检查
为严厉打击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11月18日凌晨,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衢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乌溪江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行动在凌晨2点开始,上午7点结束,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行动当天查获一起非法电鱼行为一起,目前已立案处理。
电鱼是一种危害极大的非法行为,电鱼被称为“绝户”捕捞,电捕不分种类大小,所到之处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电鱼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另一方面电鱼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带来很大的危害,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近段时间,媒体上也报道出好几起因电鱼造成人员死伤的事故。
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0/11/23/art_1594253_58939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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