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
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阜农〔2021〕135号)资金分配情况,参照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和以下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一、做好竞争性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一)项目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安排布置,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范围、数量组织竞争性项目申报。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创建项目,申报单位要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3),县级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文本进行审核,按规定的申报数量遴选确定申报单位,在申报“标准文本”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正式行文报送;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试点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遴选推荐实施主体,撰写推荐报告,正式行文报送。各县市区于7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文本或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科室,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批。项目责任科室按照财政农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县级农业农村局上报的申报文本或推荐报告进行审核,初定项目实施单位,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二、做好非竞争性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作
资金分配方案确定的非竞争性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于7月2日前报项目责任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稿),由项目责任科室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批复实施。
三、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
获批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实施项目和使用财政项目资金。项目责任科室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项目单位实施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管。
四、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和考核工作
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单位和县级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1月底前进行自查,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1年底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考核。
标准文本和相关表格电子版,请登录阜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人:魏振;电话:2261738;邮箱:fynwcwk@163.com。
附件:1.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省财政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4.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
和农业改革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158”行动计划
1.实施内容。支持有较好发展优势、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产销合作基础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开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档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将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2.资金额度。30万元。
3.实施条件。由通过市本级上报且被列入省级第一批认定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实施。通过县级上报已经获得该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地不得重复申报。
4.实施要求。申报基地年产值增幅应不低于10%。
5.监管措施。申报基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按照“月上报、季调度”机制开展监测评价,创建期满将组织专项评估。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王晓莉;联系电话:2265372。
(二)支持水产产业发展
1.实施内容。支持小龙虾苗种繁育(稻渔综合种养类),建立稻虾共生互利、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节水减肥少用药、稳粮增收提品质。严禁破坏、损害稻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格保护耕作层,开挖沟凼面积不得超过稻田面积的10%。
2.资金额度。8万元。
3.实施条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区域渔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具备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向带动脱贫户就业或发展水产业成效突出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倾斜。以往年度已经获得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资金。
4.实施主体。
(1)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创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开展小龙虾苗种繁育(稻渔综合种养类)的养殖大户、家庭渔场、龙头企业、渔业合作社、渔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2)渔业生产发展工作项目,实施主体为承担渔业绿色发展任务的市级水产管理部门。主要用于开展渔业绿色发展、质量安全监管、产地水产品抽检等工作,促进全市水产品产量增长。
5.项目分配
(1)创建渔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小龙虾苗种繁育)1个,支持5万元,由符合条件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公开竞争申报。
(2)渔业生产发展工作项目由阜阳市水产管理局实施,工作经费3万元。
6.实施区域。颍上县、阜南县。本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合或相近。
7.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申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督查;组织项目审计验收。
责任科室:渔业渔政管理科;
联系人:马亮;联系电话:2266050。
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1.实施内容。
(1)组织不少于330名省级及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农展、上海农交会观摩学习,集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专题培训,以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完成1个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试点任务。
2.资金额度。25万元。
3.实施条件。
(1)集中观摩学习和业务培训项目,资金20万元,由市农经站牵头组织330家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实施。
(2)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试点项目,资金5万元,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对照土地股份合作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实施主体开展试点工作。
4.保障措施。本项目资金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
责任科室: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人:陆地;联系电话:2703916。
(二)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实施内容。
(1)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市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监管、检测技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等方面的培训、现场指导与服务。
(2)承担本市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和2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全年抽检种植业产品不少于500个。
2.资金额度。77万元。
3.实施条件。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7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统筹开展,承担省厅对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抽检;对各县市区与部分乡镇监管检测人员、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进行监管、检测技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现场指导与服务等。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工作经费27万元。
(2)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项目,资金50万元,由通过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且通过2020年省级能力验证考核的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施。
4.监管措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级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对科室和二级机构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指导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李晓东;联系电话:2262805。
(三)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
1.实施内容。开展皖北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承担皖北(阜阳、亳州、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六安)8个市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任务240个。
2.资金额度。75万元。
3.实施条件。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项目,资金75万元,由国家认证中心招标的检测机构实施。
4.监管措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级资金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对科室和二级机构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指导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李晓东;联系电话:2262805。
(四)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检测
1.实施内容。完成1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2.资金额度。11万元。
3.实施条件。由市级土肥工作机构(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1)认真开展监测。各监测点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相关调查和记载,严格取样和监测工作。
(2)按时上报材料。耕地质量定位监测于秋季取样全部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检测和报告编制;土壤墒情定位监测于每月3日、10日、18日、25日取样调查,次日下班前上报监测数据和墒情报告。
(3)加强维护管理。各监测点要设置标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监测点长期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
4.监管措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数量、要求及资金,按照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监测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开展检查、督查。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人:侯子建;联系电话:2267138。
附件2
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
省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专项实施期 | 一年 | ||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 阜阳市财政局 |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 |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38 | |||
年度目标 | 指标1: | 支持“158”行动计划 | |||
指标2: | 支持水产产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年产值增幅(%) | ≥10 |
指标2: | 水产品产量较2020年增长率(%) | ≥1 | |||
指标3: | 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较2020年增长率(%) | ≥19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 | ≥97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资金执行率(%)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附件3
2021年省财政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农业改革发展资金 | ||||||
省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专项实施期 | 一年 | ||||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 | 阜阳市财政局 |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 |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88 | |||||
年度目标 | 指标1: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
指标2: | 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指标3: | 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 | ||||||
指标4: | 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组织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10月份合肥农交会集中培训(人) | ≥330 | ||
指标2: | 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个) | 1 | |||||
指标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市) | 1 | |||||
指标4: | 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样品数(个) | 360 | |||||
指标5: | 省级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抽检样品数(个) | 100 | |||||
指标6: | 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监测(次) | 1 | |||||
指标7: | 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个) | 15 | |||||
指标8: | 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份) | 1 | |||||
指标9: | 土壤墒情监测报告(期) | ≥3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对接金融、保险、担保等参展服务机构 | 获得所需政策信息 | ||||
指标2: | 参加新产业新业态培训 | 开拓创业创新视野 | |||||
指标3: | 参加有需要的农资、农机等业务培训 | 获得相关产品信息,增加技术知识 | |||||
指标4: | 县级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 | 100 | |||||
指标5: | 乡镇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 | ≥45 | |||||
指标6: | 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检指标完成率(%) | 100 | |||||
指标7: | 省级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抽检指标完成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资金执行率(%)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附件4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制 |
安徽省财政厅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 ||
2.总投资(万元) | ||
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 ||
3. 项 目 概 况 | ||
4. 投 资 必 要 性 | ||
5. 市 场 分 析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 |||
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
8. 投 资 构 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 | 其中财政补助 |
合计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 |
生态 环境 影响 | ||
销售 收入、 利润 | ||
10. 项目单位责任 | 名 称 | |
地 址 | ||
法人代表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项目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 业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优(A) | 中(B) | 差(C) | ||||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 A | B | C | |||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 A | B | C | |||
3.项目建设必要性 | A | B | C | |||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 A | B | C | |||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 A | B | C | |||
6.项目建设方案 | A | B | C | |||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 A | B | C | |||
8.投资构成 | A | B | C | |||
9.经济效益 | A | B | C | |||
10.社会效益 | A | B | C | |||
11.生态效益 | A | B | C | |||
综合评审结果 | ||||||
项 目 评 审 专 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业 | 专家签字 | |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 |
附件5
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县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项目 | 县级主管部门 | 项目申报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申报金额 | 备注 |
抄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60d99b1d8866881b618b45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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