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
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
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省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
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和市本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号)中省财政下达我市本级2021年农产生产发展、农业改革发展资金额度。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中资金任务清单、实施方案、绩效目标。
二、分配方式
根据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对重点指导性任务突出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因素分配法对资金进行分解,并与省农业农村厅对应处室对接后,制定此分配方案。
三、分配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26万元。
(一)按资金类别分类。共有2类6项资金:
1.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项、38万元。其中,用于支持“158”行动计划30万元、支持水产产业发展8万元。
2.农业改革发展资金4项、188万元。其中,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5万元、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77万元、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75万元、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11万元。
(二)按任务清单分类。2020年省厅下达任务清单9个,其中约束性任务1个(支持“158”行动计划),其余8个为指导性任务。部分任务项目需通过竞争性申报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1.需要竞争性申报立项的项目2项、10万元。分别为稻渔综合种养5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5万元;
2.不需要竞争性申报立项的项目7项、216万元。分别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30万元、渔业生产发展工作3万元、组织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农交会培训20万元、本市专项监测和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27万元、皖北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75万元、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11万元。
四、监管措施
一是推进政策公开。要及时将资金分配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项目批复后,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项目,各项目责任科室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绩效评估。项目实施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资金落实情况。
附件: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单及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任务清单 | 任务性质 | 数量 | 单个 金额 | 分配意见 | 项目实施单位 需报送材料 |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38万元 | 1 | 支持“158”行动计划 | 30 | 实施“158”行动计划,支持建设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 约束性、非竞争 | 1 | 30 | 安徽瓦大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2 | 支持水产产业发展 | 8 | 渔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长19% | 指导性、竞争性 | 1 | 5 | 颍上县、阜南县开展小龙虾苗种繁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竞争性申报 | 项目申报文本 | |
渔业生产发展工作:水产品产量增长1%以上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3 | 阜阳市水产管理局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
农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 188万元 | 3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5 | 组织不少于330名省以上示范主体骨干参加合肥、上海农交会等培训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20 | 阜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统一组织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开展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 指导性、竞争性 | 1 | 5 | 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竞争性申报 | 县级推荐报告 | ||||
4 | 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77 | 承担省级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2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50 | 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
提升本市和所辖县区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27 |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统筹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
5 | 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 | 75 | 开展皖北区域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承担皖北8个市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检测任务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75 |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实施,委托国家认证中心招标的检测机构检测 | 项目实施方案 | |
6 | 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 11 | 完成1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全市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以上全市土壤墒情报告编制 | 指导性、非竞争 | 1 | 11 | 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 | 项目实施方案 | |
合计 | 226 |
抄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60d99a05886688fc608b45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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