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农发〔2021〕15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站)、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3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产增加值增长6%,并力争达到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贺州市2021年工作要点。
一、狠抓粮食等各项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及时分解下达粮食面积、产量、水稻面积责任目标任务到各县(区),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在176.5万亩、产量达到61万吨,早稻面积66.1万亩的目标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稳粮政策。因地制宜恢复双季稻种植,稳定水稻生产,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种植红薯、玉米等旱粮作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引进示范推广优质新品种和绿色轻简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粮食生产主推技术的覆盖面。引进示范推广一批优质水稻新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壮大种粮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具有适度规模、技术和资金的种粮主体,适度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稻菌轮作等绿色生态模式,提高种粮效益。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对增量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存量问题要依法依规分步分类审慎处置。持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牵头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责任单位:土壤肥料生态站、植保植检站、农田建设工作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业执法支队〕
(二)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平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年实现生猪存栏118万头、出栏134万头。做好京基智农、新希望、温氏、正邦等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的服务工作,尽快促进项目落地,产生效能。推进生猪楼房式标准化养殖,积极打造生猪产业强镇。落实养殖用地、生猪保险补贴、农业信贷担保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等扶持政策,扶持养殖户新建、改扩建猪场,继续推行“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技术,提升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能力。大力推广“铁桶计划”“益生菌+中草药”等生猪复养模式,狠抓生猪养殖在建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养殖小区+农户”的形式,帮带中小养殖户发展。加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促进产业稳定发展。加快肉类屠宰加工配送中心及县(区)标准化屠宰厂建设,推行县域“中心屠宰厂集中屠宰、乡镇分销配送”模式,延长生猪产业链,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力争肉牛出栏4.85万头以上,肉羊出栏4.1万头以上。升级打造优质家禽产业,确保家禽出栏3632万羽以上。〔牵头单位:水产畜牧站;责任单位:局农机管理科、项目办,执法二大队〕
(三)推动现代渔业提质增效。推进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水质综合调控、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技术示范推广,推进稻田生态综合种养、陆基循环水养殖、生态修复型养殖、养殖尾水处理等技术应用发展,引导合理调整养殖结构。推动钟山有机农夫公司、昭平县将军峰公司、贺州市三江绿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富川柳家下湾龟石山泉渔业公司,建设陆基圆形池和集装箱循环水渔业设施养殖达到200套以上,抓好龟石水库、合面狮水库等大中水库的生态修复型渔业增养殖,确保水产品产量达到66151吨。〔牵头单位:水产畜牧站;责任单位:项目办,执法三大队〕
(四)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围绕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十亿百亿元产业。培育壮大蔬菜产业。扶持发展设施蔬菜,以大湾区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扩大适销蔬菜种植面积,继续推动八步区东融(供港)蔬菜产业示范区、平桂区羊头设施蔬菜产业示范区等建设,推进秋冬蔬菜上规模上档次,打造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引领带动全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21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发展到126.69万亩,产量达249.09万吨、增长5%以上。培育壮大水果产业。调优水果种植和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特色水果。重点做强做优富川脐橙、八步三华李、钟山贡柑等特色优势水果。抓好黄龙病统防统治,保障柑橘产业安全。通过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完善水果采后仓储冷链保鲜产业链,推动水果产业发展壮大。力争2021年水果种植面积达到96万亩、产量达到140万吨、增长14%以上。培育壮大茶产业。抓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推进县(区)茶叶标准种植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绿色种植示范。抓好贺州茶城和县(区)茶叶交易市场建设,争取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优质茶定点生产基地及广西茶产业东融先行特优区。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茶园种植面积发展到29.8万亩、产量1.67万吨、增长7%以上。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拓展中药材产业链条,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推进昭平县2万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果菜茶、中药材等大健康食品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园艺作物提质增效。力争到2021年底中药材种植面积达9.7万亩、产量达到4.3万吨、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市茶业水果中心、市农科院;责任单位:农技科教站〕
(五)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报准确率。抓好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指导工作,加强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和统防统治组织建设工作,大力推广植保新技术新成果,提升我市病虫害防治水平。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落实中南区非洲猪瘟防控政策,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推动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创建,强化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防控。统筹抓好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防控。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和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计划。〔牵头单位:植保植检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责任单位:水产畜牧站,执法二大队〕
(六)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现代设施蔬菜、优质茶、特色水果、生猪养殖、现代设施渔业、中药材等六大特色产业,及以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旅融合等方面,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实行精准招商;组织参加“行企助力乡村振兴”广西农业项目投资合作对接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农业系列活动,争取一批国内外重点行企到贺州投资。建设认定一批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以及一批桂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农技科教站、信息中心、生态办,市茶业水果中心〕
二、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前端农业科技支撑
(七)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抓好2021年自治区下达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2020年8.6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农田建设工作站〕
(八)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做好农业种质资源调查、登记、采集以及保护单位确定、挂牌等工作,加强花生等具有较好育种基础的农作物新品种的研发与成果应用,做好地方特色优良品种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优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筛选出一批适宜本地的新品种,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抓好钟山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和保障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能力水平。积极参与第二届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看禾选种”大会、广西“好种好品”擂台赛、广西好稻米品种品鉴等活动,提升贺州产品、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监管,加强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生产用种用苗安全。〔牵头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科院〕
(九)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推进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持续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的重点机具,推动全市农机产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试点。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新模式。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切实加强农机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局农机管理科;责任单位:农机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
(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以及一批农业科技强镇和科技支撑引领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轮训和农技骨干培养计划,深入实施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合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农技科教站;责任单位:人事科教科、经管站〕
(十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构建、数字农业试点建设。在水稻等农作物种植生产过程中,引用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合作社、种植大户应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水稻工厂化育秧播种、催芽、炼秧、插秧,植保无人机保喷药、施肥,机械化智能烘干稻谷,机械化加工等技术的应用等。建立信息采集制度,融入全国性信息平台,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配备计量称重、视频采集、温湿感应等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的自动采集、汇总处理和统一发布,为宏观决策和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生态站、植保植检站,市茶业水果中心〕
三、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十二)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节肥措施,指导八步区实施优化好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实行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充分利用好市、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开展好农用地安全治理工作,完成2020年农用地安全利用评估考核,指导八步区、平桂区实施好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使粮食病虫灾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10%以内。积极争创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以上。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养殖减抗模式。推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支持第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在钟山县建设,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综合试点,争创认定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牵头单位:土壤肥料生态站、植保植检站;责任单位:水产畜牧站、生态办、农技科教站、农机技术推广站、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市茶业水果中心〕
(十三)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开展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扶持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率达到95%以上。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培育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积极参与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创建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指导八步区、平桂区实施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开展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统筹抓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牵头单位:水产畜牧站、土壤肥料生态站;责任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机推广站,市茶业水果中心、市乡村振兴中心〕
(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统筹谋划,协助自治区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健康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工作,认定登记25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组织持证人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创建2个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县,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加强质检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生态办;责任单位:执法一大队、二大队〕
(十五)提升建设贺州农业品牌。突出打好绿色、长寿、富硒品牌,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两品一标”认证。组织企业申报“圳品”认证,推动贺州特色农产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大力巩固拓展“昭平茶”“富川脐橙”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建设面向大湾区的高品质“菜篮子”生产基地、“圳品”生产基地,大力培育“贺州菜心”“贺州豆杯”等新区域公用品牌,扩大供港蔬菜影响力。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宣传推介“昭平茶”“贺州紫茶”“开山白毛茶”等为支撑的“贺州茶”区域公用品牌矩阵,形成品牌效应,打造百亿元产业。挖掘“南乡鸭”“信都三黄鸡”“桂江鱼”等地方特色品种,与旅游业结合,打造特色餐饮,形成具有贺州特色的“伴手礼”。〔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生态办、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市茶业水果中心〕
四、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十六)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根据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快谋划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县乡村级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园、点),提档升级一批原县级示范区,打造成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把示范区打造成全市农业现代化的新亮点。2021年,各县(区)要建成4个以上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同时,以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为依托, 积极推进八步区铺门镇、平桂区羊头镇2个农业产业强镇、八步蔬菜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平桂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样板。〔牵头单位:农技科教站〕
(十七)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富川新湾工业园区、八步五协长寿健康产业园等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提升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规模、提档次,重点培育规上企业、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农业+”创新模式,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开展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介1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业态、新动能。〔牵头单位:农技科教站;责任单位:经管站〕
(十八)加快完善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要求,布局建设一批广西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仓,形成强大的广西品牌农产品产地仓供应链体系,组织动员市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合作建设“广西好嘢”丰农产地仓。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逐步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推动粤港澳“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和加工认定。按照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市场分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星级市场遴选工作,鼓励引导我市各县(区)提档升级。积极组织企业、精选农产品参加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农业展、第21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等各大农业会展。〔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项目办〕
(十九)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督促各县(区)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优化县级“5+2”、村级“3+1”产业目录,出台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培育壮大脱贫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带动产业发展主体作用。针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自治区“四合一”实地考核等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继续做好定点村的帮扶联系工作,推动定点村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产业专责小组;责任单位:经管站、农改科〕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等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试验示范项目20个以上。以“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水产畜牧站、土壤肥料生态站、植保植检站〕
(二十一)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庄规划工作,推动乡村村庄生活区、农业发展区、生态功能区和工业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村庄分类布局。配合加快“两高两道”沿线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精品线路村庄的规划,确定村庄用地布局、产业发展、设施配套、风貌选型等,做到通过一次规划、有序建设、统筹发展。配合推动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的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水产畜牧站、农技科教站、农田建设工作站,市乡村振兴中心〕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根据《贺州市2021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督促各单位开展各项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指导督促县级以上党委召开会议,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加大力度宣传农耕文化背后的优秀人文故事,抓好潇贺古道、瑶族文化、客家文化等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持续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把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列入15个农村改革集成试点村建设内容。指导各县(区)办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牵头单位:农办综合科;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农改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乡村振兴中心〕
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确保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平台正常运行。加强违法买卖宅基地执法力度。〔牵头单位:经管站;责任单位:农改科、农田建设工作站,市农业执法支队〕
(二十四)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农田建设工作站、农改科,市农业执法支队〕
(二十五)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扩大“三变”改革试点,对村集体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折股量化,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推进村民小组一级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农改科;责任单位:经管站〕
(二十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规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培育。加快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计划,继续开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比工作,每个县(区)培育4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新增3个以上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增2个以上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牵头单位:经管站;责任单位:水产畜牧站、农技科教站、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机发展中心,市茶业水果中心〕
(二十七)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与责任分工,出台农村社会化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支持措施。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力争在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内的各类主体的扶持政策措施,探索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现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组织成立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成为区域名牌。引进国内发展成熟的农业专业化社会组织,发挥典型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适时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协会,共同集聚发展。鼓励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推动生产托管服务逐步成熟。广泛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性,鼓励和引导村级组织积极参与组建专业服务社。〔牵头单位:农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经管站、植保植检站〕
七、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十八)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落实机制。加快编制印发贺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区)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建立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 推进农业经济信息统计体系建立。〔牵头单位:项目办;责任单位: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市茶业水果中心〕
(二十九)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着眼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优化农业农村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调整、组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事业单位。加快完成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理顺健市县级农业执法体系。深化推进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牵头单位:人事科教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加强乡村振兴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着力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用好驻村帮扶力量、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持续开展基层党建“提质聚力攻坚年”行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紧抓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选优配齐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村“两委”换届后新班子的培训,巩固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持续完善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库、返乡人才数据库和外出人才数据库,重点培养优秀乡土人才,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加强跟踪和培训。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人事科教科;责任单位:经管站、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农技科教站〕
(三十一)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制定《2021年贺州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施方案》及项目计划表,推动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推进一批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农办综合科、项目办;责任单位:农技科教站、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机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站、信息中心、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田建设工作站、经管站、土壤肥料生态站,市茶业水果中心〕
(三十二)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渔业等重点领域执法。强化农业农村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人。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局法规与安全监管科;责任单位:局渔业与畜牧科、农机管理科,市植保植检站、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土壤肥料生态站、水产畜牧站、生态办、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业执法支队〕
(三十三)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严格开展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机安全生产以及生活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突出抓好实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范农机使用和管理,持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执法四大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渔业畜牧科、法规与安全监管科、农机管理科,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三十四)创新开展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各级主要媒体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及我市主流媒体在各类新媒体上开设的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全市“三农”领域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成效。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机制建设,积极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争取一批信息获得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乡村振兴、现代农林业产业集群建设、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列专题调研,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五)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开展政治监督建设。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协助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理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红色课堂”,将党史学习教育列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党章党规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感党恩跟党走”“学党史、办实事、促三农”等主题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守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建局党课宣讲团到基层单位、联系点开展党课专题宣讲,组织开展、参与歌咏、征文、党员“微感悟”、体育运动、集体诵读等活动。做好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季度在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开展意识形态督查。加强对局机关下属党支部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和调研检查,强化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推进“党建+”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引领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以“党旗红惠三农”党建品牌为抓手,推进党建与“三农”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通过“指尖心愿”“先锋公益”等形式开展微公益乡村振兴活动。推进党风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巡察的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全方位抓实压力传导,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纪委、工会、人事科教科〕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增强能力素质,持续解放思想、说干就干、干就干好,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在开启“十四五”、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交出一份更加亮眼的“三农”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8652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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