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农机〔2020〕1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1〕10号)文件均要求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全市通过积极探索具有淮安特色的综合农事服务“1+4(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富民、股份制合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建设了一批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规模效益良好、示范引领明显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高了全市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结合《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试行)》和淮安实际,印发了淮安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
二、主要内容解析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是指围绕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在机械化耕整地、播种、收获及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还田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配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强化管理服务等综合措施,向农机维修、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拓展,既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又有综合农事服务能力的综合体。
服务中心建设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主体、基础设施、装备配置、服务能力和制度建设五个部分。
1、建设主体明确要求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固定场所,具有一定装备基础和服务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2、基础设施明确包括“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即:机库、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都有具体建设要求。同时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合理、标识明显,机库尽量建统间,农产品加工间、农资配送间、维修中心、烘干中心等相对独立,配件库靠维修间。外场应有农机具清洗场。
3、装备配置要求服务中心建成后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各类机具数量超过2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100万元,同时对动力及配套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植保机械、烘干设备、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和智能化信息化农机装备提出了详细技术方案。
4、服务能力对照省级标准,根据淮安实际,适当降低了相关要求,要求具有维修保养、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并逐渐向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延伸。农机作业各环节全年累计作业面积达到10000亩,承包(流转)土地面积30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及综合农事服务年收入150万元以上。
5、制度建设包括“四个管理”内容,对财务管理、机务管理、安全管理和规范管理都作了明确要求,特别要求在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悬挂具有“江苏农机化logo标识(另行下发)”和“×××县(市、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字样的标牌。
关联阅读:淮农发【2021】78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250688/1626591043556NgDBRWt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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