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升法律的普及率知晓率,切实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日,邳州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与党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重点宣传和贯彻,立足邳州市“三农”工作实际,提升自身学法用法水平,强化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打造一流的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赵艳红)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028/2f63cdbf-2260-4d4a-93e5-0a4a49aa7c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