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制在线

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功调解一起农业生产事故纠纷

时间:2021-11-03 来源: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丰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功调解一起因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

  6月15日,执法大队接到芦笋种植户燕某投诉,称自家七亩芦笋在使用赵某提供的农药及技术指导后芦笋出现大面积棵黄、落叶,部分死亡现象,执法大队受理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并会同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到芦笋田间进行实地调查。经鉴定,此次事故系农药使用技术指导不到位,使用浓度过高所致。另外,赵某销售的农药系三无产品(无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标准号)。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赵某一次性赔偿燕某经济损失现金17500元,赔偿款于8月25日支付到位,调解结束。

  对本事故中赵某涉嫌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潘兴剑)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027/82094e28-0a9f-432b-9e01-f870b768e4c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