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关于2021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和执法技能竞赛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10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我局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10月份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案卷评查及执法技能竞赛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卷评查情况

  案卷评查采取县区交叉互评、市局集中点评的方式进行。期间,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领导指导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授课辅导。今年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地按照一般程序查办,于2020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21年10月1日前结案的12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涉及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农机、环境等不同执法领域。

  (一)好的方面

  从评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知要求,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案卷自评工作,规范案卷归档工作,基本做到了证据收集充分、事实认定准确、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决定恰当。其中,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的案卷总体质量较好,案卷制作规范程度相对较高;如皋市报送的案卷涉及的案件具有法律典型意义;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的案卷质量比往年有所提升。

  (二)存在问题

  通过评查发现,各县(市)区案卷质量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对其报送的案卷审核把关不严,案卷存在证据效力偏弱、法律引用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执法程序有瑕疵等问题,自评工作不认真,上报案卷质量不高,老生常谈的问题仍没有纠正,与往年执法案卷质量相比没有较大进步,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1、调查取证不规范,当事人权利保护不到位。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均载明了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但基本没有载明告之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配合调查义务的情况。有的案卷案发地址表述不准确,记录不完整,证据照片与事实不匹配等。

  2、法律引用不规范,自由裁量较随意。有的案卷仅将当事人配合调查作为从轻的理由,而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配合调查是其法律规定的义务。有的案卷中使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普遍是内部规定,而没有对社会公布。有的案卷将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有的案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中表述不规范,部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表述为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

  3、证据制作不规范,证据效力偏弱。有的案卷复印件、照片等证据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事项等情况说明,少部分还缺少当事人的签字,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的案卷对违法所得及货值金额仅凭当事人陈述自认,执法机关没有进行认真调查、核对计算,导致违法事实认定不清。

  4、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过程不规范。个别案卷在同一时段同一执法人员既做询问笔录,又做检查勘验,有明显冲突,可能存在检查勘验后与询问笔录一起制作记录的情况。有的案卷时间前后不一致,办案人员签名不完整。

  5、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质量不高。有的案卷新老文书混用,装订顺序混乱,案卷与案件不相关的资料较多。有的案卷处罚决定书案情与主要违法事实描述不清楚,说理不充分,处罚决定书法言法语运用不严谨,文字表述水平亟待提高。

  二、执法技能竞赛情况

  10月份的执法技能竞赛,由市、县两级执法机构组建9支参赛队伍,共选派27名参赛选手同台竞技、练兵比武。市级参加团体赛成绩排名,但不参加团体赛表彰。竞赛围绕农业、渔业两份行政处罚案卷,考察参赛选手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的掌握情况,重点突出参赛人员办案过程中的事实认定、证据固定和业务操作能力。

  (一)好的方面

  从执法技能竞赛总体情况看,参赛单位均能按照竞赛通知要求选拔优秀执法人员参加竞赛,参赛人员赛前认真复习、精心准备、积极备赛,尤其是海门区、通州区、如皋市准备工作比较充分,赛前理论复习工作抓得比较紧。经过精彩的比拼,展现了农业执法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农业执法人员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执法业务操作技能,尤其是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徐锦前、启东市渔政执法监督大队杨亮亮、市本级执法支队姚蓉和沈洁展示了全面的综合素质,表现突出。通过执法技能竞赛,为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从执法技能竞赛成绩看,一是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有待提高。普遍存在从事渔业岗位的执法人员对农业执法案卷、农业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对渔业执法案卷不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不精通的问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没有体现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有的参赛人员对涉及行政诉讼败诉的事实认定、证据固定等关键证据的认定都不熟悉、不清楚。参赛人员只有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文书制作等基本功较好,普通存在缺少独立办案的经历和经验。二是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51周岁以上人员占41.8%,30周岁以下人员仅占12.0%。本次竞赛要求45周岁以下人员参加,但有部分地区竟然选拔不出符合要求的参赛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突出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农业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

  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针对今年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每年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案卷能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案卷。

  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今年的案卷评查和执法技能竞赛,普遍存在执法办案人员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对新旧法律适用不熟悉、违法源头追踪查处不及时、案件线索移送程序不熟悉的问题。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培训的基础上,对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注重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农业行政执法具有专业性强、业务范围广等特点,执法人员均需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年轻化是我们农业执法事业生生不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充分重视年轻执法人员培养,让年轻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尽快成长为“主力”。

  持续提升执法案件数量和质量。要聚焦执法主责主业,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围绕种子等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长江禁渔、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抓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落实,特别是要落实食品安全考核地产农产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分别达到1.3%、100%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办案数达到5件以上要求,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2021年度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2.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成绩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hgl/content/916170e1-ff7b-4181-b9a5-9af6c410818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