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福寿螺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福寿螺是首批入侵我国的16种外来物种之一,也是江苏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福寿螺繁殖力、适应性极强,极易随水生植物漂流蔓延扩散。海门、启东、如皋、崇川和通州湾等地先后查见福寿螺。为及时做好福寿螺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
福寿螺食性广,繁殖量大,会严重破坏湿地和农业生态系统,并造成其他水生物种灭绝;繁殖期在河道堤岸和水生植物叶茎表面散布鲜艳卵块,影响河道及市容环境整洁;食用未经高温煮熟的福寿螺,极易引起食源性“广州管圆线虫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福寿螺蔓延和危害的严重性,明确责任分工,突出防控重点,开展联防联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福寿螺适生区域,特别是发生点位周边进行巡查,摸清发生范围。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在做好农业生产区域福寿螺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将防控要求传达到水利、水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林业绿化等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联防联控的目标。
二、开展科学防治
福寿螺防控工作艰巨复杂,各地要按照“防除并举、综合施策”的防控策略,针对不同发生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科学防治,真正做到早预防、早治理、早见效。农田发生区域,可结合农事操作捡除成螺和卵块,重发区域可使用四聚乙醛、茶籽饼(茶皂素)、杀螺胺乙醇胺盐等药剂进行针对性防除。河道湖塘发生区域,可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及时清除岸边螺卵,人工捞除成螺,压低母螺在河道驳岸及水生植物上产卵基数。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稻鸭共作等生态控制技术降低发生技术;可探索在相关水域投放甲鱼、青鱼等控制技术。未发生区域,要加强检疫监控,防止福寿螺随水生植物调运、水产养殖饲料夹带而传入;做好河道拦截,在农田灌溉和河道闸口严格把好进水关,设置拦截网,避免福寿螺随水传播。
三、强化科普宣传
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福寿螺的严重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福寿螺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的危害性和防控的重要性。要正确引导舆论,积极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同时避免群众因认识不到位而产生恐慌心理。要开展福寿螺识别及防治技术等相关培训,发放宣传画册和防治技术资料,传授福寿螺防控知识,及时开展针对性防控,提高灭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lygl/content/ea2e2ebb-4347-4c0c-af28-a79dd9270b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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